关于公布雅安市市级行政权力清单的通知
市级各部门: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5〕21号)和《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权力清单制度的意见》(川委办〔2015〕17号)、《中共雅安市委办公室、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权力清单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雅委办〔2015〕84号)要求,市政务服务管理办会同市委编办、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从今年7月开始清理优化雅安市市级行政权力事项,形成了《雅安市市级行政权力清单》,经报市政府同意后,现印发你们。
市级各部门要于10月底前在本部门网站上公布本次公布的行政权力事项。
附件:市级行政权力清单
中共雅安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雅安市监察局
雅安市人民政府法制办 雅安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201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