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 2020 年村(社区)开具证明事项取消清单
雅安市 2020 年村(社区)开具证明事项取消清单
索要单位 | 序号 | 证明事项 | 设定依据 | 是否取消 |
公安局 | 1 | 补办户口本证明 | 是 | |
公安部《关于不再要求提供有关规章设定证明事项和取消有关规范性文 件设定证明事项的通知》《关于第二批不再要求有关规章设定证明事项 和取消有关规范性文件设定证明事项的通知》 | ||||
2 | 身份证、户 口簿遗失证明 | 是 | ||
3 | 家庭人口情况证明 | 是 | ||
4 | 变更婚姻状况证明 | 是 | ||
5 | 户主关系变更证明 | 是 | ||
6 | 姓名有误证明 | 是 | ||
7 | 边境通行证证明 | 是 | ||
8 | 清掏、清运化粪池车辆放行证明 | 是 | ||
9 | 三轮车、电瓶车自用证明 | 是 | ||
10 | 电瓶车发票遗失证明 | 是 | ||
11 | 电瓶车未上牌证明 | 是 | ||
12 | 摩托车、汽车遗失证明 | 是 | ||
13 | 不良习惯证明 | 是 | ||
14 | 派出所线索摸排调查证明 | 是 | ||
15 | 门牌号变更证明 | 是 | ||
公安交警 | 16 | 贫困证明(经济困难证明、困难家 庭证明) | 是 | |
民政局 | 17 | 未婚、未生育证明 | 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民 函〔2015〕266 号) | 是 |
18 | 无子女证明 | 是 | ||
19 | 殡葬补贴证明 | 是 | ||
20 | 优抚证明 | 是 | ||
21 | 领抚恤金人健在证明 | 是 | ||
22 | 火化证明 | 是 | ||
23 | 结婚证遗失证明 | 是 | ||
24 | 收入证明(低收入证明、无固定收 入证明) | 四川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 | 是 | |
民政局(殡仪 馆) | 25 | 死亡证明(离退休人员死亡证明、 在家死亡证明) | 是 | |
残联 | 26 | 申请轮椅证明 | 是 | |
27 | 有无享受社保证明 | 是 | ||
28 | 是否存活证明 | 是 | ||
29 | 享受遗属补贴待遇人员健在证明 | 《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 险制度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第五条第 65、66 项 | 是 | |
30 | 独生子女证明 | 《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 险制度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 | 是 | |
31 | 失地农民购买养老保险证明 | 是 | ||
32 | 生育保险证明 | 是 | ||
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 | 33 | 遗属补助证明 | 《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 险制度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 | 是 |
34 | 未婚、未生育证明 | 《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 险制度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第五十条第 7 项 | 是 | |
35 | 无子女证明 | 是 | ||
36 | 丧偶证明 | 是 | ||
37 | 未生育、未抱养、领养小孩的证明 | 《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 险制度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第五十条第 7 项 | 是 | |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 定办法>的通知 》(川人社办发〔2015〕184 号)第二条:就业困难人 员是指城镇户籍人员、在常住地居住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 险 1 年以上的城镇常住人员、土地被依法征用剩余面积低于当地规定标 准的农村劳动者中,办理了失业登记且无其他生活来源的下列人员: | ||||
(一)大龄人员: 申请认定时女性年满 40 周岁、男性年满 50 周岁及以 上的人员。(二)残疾人员:持有《残疾人证》的人员。(三)低收入 家庭人员:家庭成员人均收入和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 城乡低收入标准的城乡居民家庭的人员。(四)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 员: 申请认定时已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省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 | ||||
38 | 就业困难证明 | 是 | ||
《雅安市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实施细则》(雅人社发〔2014〕45 号)第 十七条:劳动者进行失业登记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失业状况相关证明, 并填写《雅安市失业登记表》 | ||||
39 | 失业证明 | 是 | ||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就业创业补 助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的通知》(川财社〔2016〕182 号)第十七条: | ||||
大学生创业补贴。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在我省高校各类 创新创业平台或地方建立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区(孵化基地)内领办且正在孵化的创业项目和在我省通过工商注册、民政登记,以及以其他方式依法设立、免于注册或登记创办的创业实体(包括符合条件的“网店”和农业职业经理人),可以申领创业补贴。每个创业实体或创业项目补贴标准为1万元。大学生可同时申报创业项目补贴和创业实体补贴,但每人只能申报并享受一次,其中创业项目不得超过 10 个,创业实体只能为 1 个。由个人领办的创业项目资料应附: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复印 件,创业项目计划书,创业补贴申报表; 由创业团队领办的创业项目资料应附:团队负责人学生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创业项目计划书, 创业补贴申报表;创业实体资料应附:领办人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 创业实体概述、创业补贴申报表、工商注册或民政登记证书复印件(开 办“网店” 的,应提供“网店” 网址和登记注册网页截图、支付平台收支明细、销售产品列表及单价等证明材料。创业补贴申请的受理、审核、发放实行属地管理, 由各高校和所在地人社、财政部门共同负责。高校 创新创业平台内的,由各高校负责受理,会同所在地市(州)级公共就业 服务管理机构负责初审和公示;经同级人社部门按月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到享受补贴人在银行开立的账户(创业实体账户或领办人个人账户)。 | ||||
40 | 大学生自主创业证明 | 是 | ||
41 | 务工证明、就业情况证明 | 宝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兴县 2018 年贫困家庭就业补助实 施办法》的通知(宝府办发〔2018〕20 号) | 是 | |
42 | 证件姓名不一致证明 | 是 | ||
退役军人事 务管理局 | 43 | 证件姓名不一致证明 | 是 | |
卫生健康 部门 | 44 | 婚姻关系证明(不能通过证照核实 的) | 是 | |
45 | 未申请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证明 | 是 | ||
46 | 卫生扶贫基金救助相关证明 | 关于印发《雨城区卫生扶贫救助基金使用实施细则》的通知(雅雨卫健 发〔2019〕169 号) | 是 | |
47 | 癌症药物申领证明 | 关于 36 种国家谈判药品和 2017 版《国家药品目录》部分高值药品经办 管理工作的通知(雅医保〔2018〕8 号) | 是 | |
48 | 医疗救助申请证明 | 是 | ||
医保局 | 49 | 居住证明 | 是 | |
50 | 意外受伤证明 | 《雅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雅医保办〔2020〕3 号) | 是 | |
第 29 条 | ||||
法院 | 51 | 贫困证明(经济困难证明、困难家 庭证明) | 是 | |
工会 | 52 | 贫困证明(经济困难证明、困难家 庭证明) | 《雅安市总工会困难职工档案管理办法》 | 是 |
税务局 | 53 | 发票丢失证明 | 是 | |
54 | 农产品自产自销证明 | 是 | ||
55 | 代开发票证明 | 是 | ||
56 | 自建房证明 | 是 | ||
57 | 办营业执照租房证明 | 是 | ||
58 | 租赁土地证明(办理营业执照) | 是 | ||
59 | 房屋不在拆迁区范围内(房屋暂不 在拆迁范围证明) | 《关于印发〈雅安市雨城区征地搬迁安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雨 委办发〔2013〕71 号)实施方案中第三点区级部门职责分工要求 | 是 | |
市场监督管 理局 | 60 | 房屋同址、处所(经营场地)证明 | 《雅安市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 | 是 |
61 | 房屋坐落证明 | 《雅安市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 | 是 | |
62 | 门牌号变更证明 | 《雅安市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 | 是 | |
63 | 房屋证明 | 是 | ||
不动产登记 中心 | 64 | 亲属关系、遗嘱证明(包含爷孙、 父母与子女、兄弟姐妹) | 是 | |
65 | 经济适用房申请人信息证明 | 《荥经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荥经县城区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办法的 通知》(荥府发〔2008〕22 号) | 是 | |
66 | 廉租房申请人信息核实证明 | 《荥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荥经县 2020 年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方 案的通知》(荥府办发〔2020〕14 号) | 是 | |
关于印发《雅安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雅办发〔2013〕76 号)、《天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全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的通知》(天府办发〔2015〕92 号)、《天全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全 县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天府发〔2011〕26 号) | ||||
67 | 未享受过拆迁安置证明 | 是 | ||
68 | 房产证遗失证明 | 是 | ||
69 | 房屋重建证明 | 是 | ||
住建部门 | 70 | 购买安居房证明 | 是 | |
71 | 门牌号变更证明 | 是 | ||
收入证明(低收入证明、无固定收 入证明) | 《荥经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荥经县城区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办法的 通知》(荥府发〔2008〕22 号)、《荥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荥 经县 2020 年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方案的通知》(荥府办〔2020〕14 号) | |||
72 | 是 | |||
自然资源和 规划局 | 73 | 农村居民宅基地审批表 | 是 | |
74 | 家庭土地承包证明 | 是 | ||
司法局 | 75 | 社区矫正人员每月服务记录证明 | 是 | |
公证处 | 76 | 亲属关系、遗嘱证明(包含爷孙、 父母与子女、兄弟姐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定》 《四川省公证事项证明材料清单(试行)》 | 是 |
综合行政执 法局 | 77 | 摆摊设点证明 | 是 | |
林业局 | 78 | 现居住地未进行农村集体经济登 记证明 | 是 | |
79 | 申请不参加村集体经济证明 | 是 | ||
80 | 无土地证明 | 是 | ||
81 | 居民现实表现情况证明 | 是 | ||
招聘单位 | 82 | 无工作证明 | 是 | |
83 | 综合素质评价证明 | 是 | ||
84 | 团组织关系转出证明 | 是 | ||
市、县学生资 助管理中心 | 85 |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 | 是 | |
86 | 贫困证明(经济困难证明、困难家 庭证明) | 是 | ||
87 | 大学新生入学家庭情况证明 | 是 | ||
学校 | 88 | 高校学生家庭情况证明 | 是 | |
89 | 社会实践证明 | 是 | ||
各拆迁单位、 部门 | 90 | 购买医疗保险证明 | 是 | |
91 | 电表的电费退费证明 | 是 | ||
92 | 土地附作物权属证明 | 是 | ||
垃圾中转站 | 93 | 垃圾清运证明 | 是 | |
其他部门 | 94 | 居民养犬证明 | 是 | |
95 | 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情况证明 (表现证明) | 是 | ||
96 | 人员失踪证明 | 是 | ||
97 | 出生证明 | 是 | ||
98 | 残疾状况证明 | 是 | ||
99 | 个人档案证明 | 是 | ||
100 | 遗产继承权证明 | 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