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 加快推进数据有序共享
政务数据共享是提升政务服务效能的重要抓手,推动政务数据共享是我国深化改革、转变职能、创新管理的重要举措。为打破信息“孤岛”,拆除数据“烟囱”,深入推进“一网通办”前提下的“最多跑一次”改革,我市积极贯彻落实《雅安市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加快推进数据有序共享工作方案》,政务数据共享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务数据共享工作统筹协调能力。
市政府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市级层面政务数据共享工作,努力破除政务数据“部门私有”的旧观念,树立政务数据“公有”和“共享增值”新理念,持续加强政务大数据共享应用有关政策的学习宣传力度,引导各部门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目的和重要意义,将政务大数据共享应用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问责“不作为”行为,形成倒逼机制,切实增强跨部门、跨层级业务协同能力。
二、夯实共享交换平台体系,优化政务数据共享技术支撑。
充分发挥雅安市政务大数据管理平台功能作用,按需规范对接政务数据、经济数据和社会数据等,实现政务数据资源按需共享、统一流转、随时调用。同时按照省级数据共享标准规范,夯实共享交换平台体系,完善雅安市大数据管理平台向上级联功能,完成9000余条数据目录上报省共享平台,实现目录资源等数据在市(州)与省平台之间共享交换。
三、完善政务数据目录体系,提升政务数据共享管理服务水平。
为推动数据资源集中交换、充分共享,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在征求部门意见后,印发了市级政务数据共享责任清单及共享需求清单,落实政务数据资源共享责任,完善政务数据目录体系,切实保障目录数据资源的“一站式”归集和共享有章可循,提升政务数据共享管理服务水平。
四、制定跨部门数据共享协议,强化政务数据共享安全保障。
为确保共享信息安全,由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数据提供部门和数据使用部门共同签订《雅安市跨部门数据共享协议》、《雅安市跨部门数据共享承诺书》等,明确各方职责,共享过程中充分保护工作秘密、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数据提供部门对共享信息的安全性进行审查,确保所提供信息真实、合法、有效;数据使用部门应按照履行职责需要,依法依规合理使用共享信息,并对使用过程中的数据安全负责;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负责数据共享交换的总体协调工作,基于雅安市政务大数据管理平台提供相关技术保障和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