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县委编办、县政管办、县法制办、县监察局四家单位联合形文,公布了33家县级行权部门共6181项行政权力责任清单,并要求各部门要通过责任清单的清理,再次审视权力清单,逐步实现两张清单内容融合、相辅相成,体现权责一致、紧密衔接,产生整体效应,构建完整清晰的权责体系。同时,应探索拓展清单范围和领域,强化权责清单的后续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