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兴县开展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工作专项督查
按照县政府主要领导在《宝兴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2016年第一季度宝兴县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运行情况的通报》(宝府政管〔2016〕13号)上的批示,2016年4月12-14日,由县监察局牵头,会同县法制办、县政管办、县检察院,对全县31个县级部门的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工作进行逐一督查。
此次督查是在前期开展工作基础上开展的再次督查,并将根据各部门贯彻落实情况,对问题突出单位进行问责。一是督查县级相关部门贯彻落实宝监综〔2016〕1号文件精神的情况(事项录入和案件录入)。二是督查连续两年无办件在平台录入单位的实际情况。三是督查县级相关部门按照县政府公布的权力清单,将本单位所有行政权力事项录入行权平台事项并运行的情况。四是督查县级相关部门“两法衔接”平台运行情况。
通过督查,目前各部门正在按照督查指出的问题加班加点进行限时整改之中。今年以来,宝兴县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共录入案件389件,其中4月份录入案件205件;各部门按照县政府公布的县级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共录入事项5217项、审核通过4801项、事项运行5028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