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全县监察局、天全县政管办就加大行政权力运行情况信息录入提出相关要求
根据省市监察局、政管办的通报,截止2016年1月31日,在我县行政权力平台显示,有部分单位存在待办案件。为了更好地执行国办发【2015】86号文件精神,真正落实利民便民服务。我县监察局、政管办对行政权力运行平台信息录入工作提出了如下要求:
一是各相关单位应在2月29日前务必在行政权力运行平台上将案件信息全部补录完整。
二是各相关单位应实时录入案件办理情况,每月30日前必须完成信息录入,省、市相关部门将对各单位案件办理情况进行在线监管、跟踪。
三是各相关单位务必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认真学习相关技术知识,减少录入过程中出现漏项、错项,导制报警预警案件出现。
四是近期省、市相关部门将组成专项督查组赴各县进行专题督察,对未按要求完成信息录入的单位,将予以通报,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