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三个一”工作法提升跨部门综合监管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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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头检查、重复检查”是以往行业主管部门“单打独斗”开展检查工作给企业带来的沉重负担。雅安市芦山县聚焦市场主体降本增效行动,由芦山县行政审批局联合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试点开展“燃气综合检查”跨部门综合监管,对辖区内两家燃气经营企业开展联合检查。企业相关负责人对此次检查方式和结果非常满意,纷纷表示“跨部门综合监管能在保障企业合法合规生产的同时,为企业减轻迎检负担,助力企业轻装上阵、全力发展,是一项务实利企的好举措。”

       一、推行“一揽子”工作制度,提高综合监管联动效能。一是健全协同推进制度。建立健全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综合监管制度,根据各部门法定职责、相关标准规范、具体监管要求,分事项制定综合监管事项实施工作方案、职责清单、综合检查单、市场主体合规经营要求,打造协同高效、一体推动的跨部门综合监管制度。二是实施一次性综合告知制度。一次性告知市场主体合规经营要求,提升合规经营能力,变“被动合规”为“主动合规”,积极营造市场主体诚信自律、政府部门依法监管、市场环境规范有序的优良营商环境。三是建立联席会商制度。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加强工作会商和情况通报,研判监管工作形势,重点针对在监管实施过程中发现的疑点、难点问题,商讨应对措施,形成综合监管合力,为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谋划“一盘棋”工作格局,统筹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试点。一是制定实施方案。印发《芦山县跨部门综合监管实施工作方案》,对涉及多个部门、管理难度大、风险隐患突出的监管事项,着力建立由行政审批局牵头、行业主管部门会同监管部门参与的长效监管机制,推动形成系统性综合监管路径,进一步提高政府监管效能,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二是核定监管事项。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或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的变动调整情况及工作实际,对《芦山县跨部门综合监管重点事项实施清单》进行动态管理更新,将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与综合监管事项对接匹配,不断提升要素准确化、清单标准化。三是选定试点事项。按照“成熟一批、实施一批”原则,编制发布《芦山县跨部门综合监管重点事项实施试点清单》,以“燃气综合检查”“建筑市场监管”试点推动“监管一件事”改革,着力实现综合监管“一次检查、联合体检”,进一步提升监管联动效能。

       三、实行“一系列”工作方法,着力提升综合协同监管能力。一是梳理“一件事”主题清单。实施“双随机、一公开”“重点监管”等差异化监管举措,将住建、市场监管等20家单位(部门)依据职能职责在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传统产业领域和新兴行业领域开展的50余项监管事项升级为15项“监管一件事”,真正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以推动监管效能最大、监管成本最优、对市场主体干扰最小。二是建立“两类别”名录库。按照“双随机”工作模式,建立跨部门综合监管执法检查人员和检查对象名录库,并根据市场主体设立、吊销、注销等情况以及执法检查人员变动情况,对名录库实行动态管理。目前建立执法人员名录库30人、对象名录库67家。三是形成“三互动”新格局。推行监管与执法联动协同,统筹监管与执法资源,进一步巩固以“双随机”抽查监管系统为基础的跨部门综合监管模式,推动形成“违法线索互联、监管信息互通、处理结果互认”的联合监管新格局。四是执行“四公开”标准。强化“互联网+监管”平台应用,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及时将跨部门综合监管产生的抽查检查结果信息录入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对执法依据、标准、处罚、程序进行公示,倒逼企业加强信用建设、提高企业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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