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兴县完成县直部门责任清单编制工作
日前,宝兴县以《宝兴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县直部门责任清单的通知》(宝府发〔2015〕24号)形式,正式公布了32个县直部门6138项行政权力责任清单。
此次公布的责任清单:
一是在已公布的权力清单基础上进行编制,做到权力与责任相匹配,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共同成为依法履职的准绳;二是根据雅委办〔2015〕27号规定,县本级无行政奖励权力,此次只编制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强制、行政裁决、行政检查、其他行政权力共9项行政权力的责任清单;三是根据中央的统一要求、法律法规规章修订、部门职能职责调整以及简政放权和权力清单变化等情况,责任清单实行动态调整和完善,并逐步建立长效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