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按照国家和省市的安排部署,定于8—10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集中开展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深入排查安全隐患,
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坚决遏制旅游重特大事故,最大限
度保护广大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市旅游行业保持安全健
康的良好态势。
二、检查范围
旅行社、星级饭店、A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生态旅游
示范区、星级农家乐(乡村酒店)、旅游节庆活动。
三、检查重点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一是各地是否建立完善了
旅游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旅游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强化部门监管和行业管理指导责任,强化旅游企业主体责任和岗位责任;二是是否建立健全旅游安全法规及激励约束、监督检查、行政问责、区域联动等制度体系;三是是否健全部门间、地区间等领域安全协作机制、联合监管机制、协同处置机制。
(二)隐患排查工作情况。一是各地旅行社、星级饭店、A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生态旅游示范区、星级农家乐(乡村酒店)等领域企业是否开展隐患再排查;二是历次排查是否建立台账并落实措施整改销号;三是是否按照“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和“全面拉网、不留死角”的原则,将隐患排查贯穿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始终。
(三)保障措施落实情况。一是各地旅游主管部门、旅游企业是否落实了防汛减灾人员、物资和资金;二是是否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三是是否按照信息报送制度,按规定报送信息;四是是否与国土、水利、气象、水文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和会商制度;五是是否及时发布气象、山洪和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六是是否建立了旅游团队游客登记制度,详细记录游客信息。
(四)防灾措施落实情况。一是A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生态旅游示范区是否在危险区设置安全警示标识标牌;二是是否有铜锣鼓号等预警设施设备;三是游客转移路线、安置点是否合理;四是是否加强了易发生山体滑坡、泥石流的重点部位的动态监控,并采取了必要的防护措施;五是是否根据对监测信息的研判,迅速确定科学合理的处置方案,包括暂时关闭景区、临时撤离游客、与旅行社互通信息,暂停组织游客前往等措施。
四、时间安排
(一)全面部署,排查隐患(8月下旬)
各县区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大检查的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尤其是明确纳入检查范围的旅游企业名单,对辖区内的所有A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游客聚集场所和旅游道路交通等重点部位进行拉网式排查,不留死角。
(二)深入检查,集中整治(9月上旬)
按照文件所附检查表,组织检查组深入旅游企业开展对照检
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建立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立即整改。
(三)交叉检查,巩固提高(9月下旬—10月)
根据各县区检查情况,结合“十一黄金周”节前安全大检查,组织开展交叉检查,深入开展实地复查,层层梳理隐患整治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旅发委成立以主任曹刚为组长、副主任肖永昌为副组长、质管科和执法支队全体成员为成员的旅游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各县区要对照成立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旅游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和措施,明确工作责任,狠抓工作落实,务求实效。
(二)落实责任分工。各县区要督促所辖旅行社、星级饭店、
A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生态旅游示范区、星级农家乐(乡村酒店)等企业结合自身实际,根据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内容,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切实加强部门配合协作,分阶段有目标的把旅游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每一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三)及时总结上报。各县区要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推进情况,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8月20日、9月20报送月度工作小结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统计表》,10月25日报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总结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