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山县公布行政权力清单
推行权力清单制度是推进政府治理现代化、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是进一步厘清政府与市场权责边界、促进简政放权的重要抓手,是推动政府全面正确履行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内在要求,是规范权力运行、建设法治政府廉洁政府的重要途径。建立权力清单制度的根本目的,是要建立形成科学有效的行政权力运行机制,真正把行政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芦山县自7月份开展清理权力清单工作,始终坚持依法依规、权责一致、公开透明的原则,经过征求部门意见,与省、市相关部门对接、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等环节,近日芦山县县级部门行政权力清单正式对外公布。
此次公布的权力清单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强制203、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检查124项、行政奖励、其他行政权力等十大类共计6241项。
通过推行权力清单工作,摸清了权力家底,厘清了权力的边界,明确了政府的权力及法律依据,有利于政府职能的转变,有利于各部门更好依法履行职责,也有力地推动了县级部门简政放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