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源县印发《企业(个体)信息共享工作实施方案》确保商事制度改革深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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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放宽市场准入环境,激发市场活力,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深入推进工商登记“前置审批”改为“后置审批”“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工作,维护好市场正常经济秩序,近日,汉源县政务服务中心、汉源工商和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定并向县级相关部门下发了《企业(个体)信息共享工作实施方案》,确保汉源县商事制度改革深入推进。

一是要求县级各部门统一思想,明确纪律,形成合力。

建立健全与县级工商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协调合作机制,确定专人负责,确保信息在部门间无障碍传送,使企业(个体)信息共享工作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同时严格遵守相关工作纪律,严防登记企业(个体)信息泄露。

二是明确具体工作流程。

分三步骤:(一)营业执照核发企业根据相关登记规定,直接到县政务大厅工商和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登记窗口进行申请,统一受理、审核通过后,直接向企业核发加载“社会信用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企业可持营业执照直接到相关单位办理其他手续。(二)部门间信息共享。县政务大厅工商和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登记窗口每星期一对上一星期办结的企业信息(个体)进行汇总,并报送至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由其通过网络平台统一转发至各相关单位,相关单位在接收信息后由专人自行筛选本部门监管的企业信息,进行行业监管。(三)后续监管。各职能部门在完成信息推送、接收后,按照国务院印发《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监管部门和监管职责的“先照后证”改革相关审批项目》共计186项自行筛选本部门的监管企业(个体),督促其办理相关证照,确保企业(个体)生产经营证照齐全,合法经营,营造平等的市场竞争环境。

三是明晰权责,协同推进。

县工商和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切实履行“双向告知”职责。县政务服务中心负责牵头搭建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协调各部门,通过公文交换系统,将工商部门传送的企业信息及时转发给其他相关部门,实现工商、税务、其他有关审批部门间信息互联互通。其他相关部在接收到政务中心传送的信息后,根据本部门职能职责,自行筛选属于本部门监管的企业信息,联系企业办理相关许可证,进行后续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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