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全县“三定”工作法提升数据共享质与量
天全县采取“三定”工作法,不断夯实政务数据汇聚工作基础,促进政务数据共享开放,为全县“一网通办”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数据支撑。
一是责任“定”人。要求各部门明确一名业务骨干,通过定人员、定工作、定责任,压实单位主体责任、压紧责任人的直接责任,从组织上保障“数据共享开放”工作贯彻落实。
二是研判“定”期。定期开会分析调度、印发工作提示、电话沟通提醒,要求各单位按时、按量、按质报送当月新增数据资源,并对各单位提出疑问及时进行解答,从机制上保障“数据共享开放”工作有序开展。
三是考核“定”量。纵向对比市级部门,横向对比相关县区,梳理出可新增目录和可更新数据,明确配合单位目标任务,每月通报配合单位得分及排名,并将报送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从措施上保障“数据共享开放”工作循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