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疫情树诚信 助推“诚信雅安”建设
近日,雅安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印发了《<雅安市中介机构超市综合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着力构建以信用积分评价和信用档案为基础和主线,风险预警体系和动态信用积分排名、失信行为分级惩戒和联合惩戒为重要手段和措施,大数据分析和监管、双随机回访监督、信用修复为技术支持和重要保障的“1+2+3”六维联动分级监管的中介超市综合信用评价机制,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充分发挥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对企业、社会组织行为的引导、约束作用,切实维护正常经济社会秩序,保持生产生活平稳有序,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营造坚实社会诚信环境。
一、建立“1”份信用档案
为中介机构建立一份从入驻中介超市到退出的全周期信用档案,初始信用积分100分。由项目业主在中介机构履行服务过程中及服务完成后,实行“星级标准管理” 、“一事一评”,对中介机构的服务质量、时效、态度、收费和规范进行评价,项目评价分折算后计入中介机构信用积分。
二、采取“2”种惩戒手段和措施
一是建立绿、黑、黄、红“四色信用”标签和动态信用积分排名机制。
中介机构发生一般失信行为、严重失信行为将被实时记录和提示风险。
采取绿、黑、黄、红“四色信用”标签分别标识中介机构良好、正常、不良、较差的信用状况。
根据实时信用积分从高到低对所有入驻中介超市的中介机构进行动态排名,使项目业主在分类查询和选择中介机构时,能充分了解其总体信用状况和服务质量、时效等情况,解决信息不对称和“信息孤岛”“信息烟囱”沟通不畅、衔接不顺等问题,促进市场化优胜劣汰。
二是开展失信行为分级惩戒和联合惩戒
中介机构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候选)资格或不按时与项目业主签订合同的等十种情况记为一般失信行为,其信用积分一次扣8分并累计计算。中介机构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证照(伪造、篡改、转借、借用证照、挂靠)等入驻中介超市的、不同中介机构使用相同网络地址报名和办理业务的等十种情况记为严重失信行为。中介机构在中介超市出现1次一般失信行为的,暂停该中介机构参与承接中介服务2个月;1年内(不计算暂停服务时间)出现2次一般失信行为的,暂停其参与承接中介服务6个月;2年内(不计算暂停服务时间)出现一般失信行为累计达到3次或出现严重失信行为的,将被清退出中介超市并报送至雅安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进行联合惩戒。
三、做好“3”项技术支持和工作保障
一是进行大数据分析和监管。雅安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将通过大数据分析等手段对中介机构串通、挂靠、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并向社会公布。
二是协调和督促各行业监管部门采用双随机方式定期或不定期的对中介机构工作绩效进行回访、评估和跟踪监督。
三是实行信用可修复。鼓励中介机构通过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社会影响,公开做出信用承诺、接受信用修复培训等方式进行信用恢复,主动改善信用状况。出现一般失信行为的中介机构,在1年内(不计算暂停服务时间)未再出现一般失信行为、严重失信行为,不再进行失信风险预警。被清退出中介超市满两年的中介机构,提交信用报告或信用承诺,可申请重新入库,其信用积分恢复初始值,不再进行失信风险预警。